领汇风波与民主法制的悲哀

 

港股投资者 吴波洋 (2005

 

    将运营不善的国有资产转为民营是大势所趋,欧美、东欧与中国均如是,香港也不应例外。领汇基金可能因受少数公屋居民、政客与社会团体的阻挠而中止上市,其代价为18个月的筹备工作、数亿港元的运作成本和申购成本、以及港股的波动与下跌。作为深受影响的投资者,我也想发表几点管中之见。

 

莫须有且自相矛盾的理据

 

    诉讼的原因,先是私有化后可能提高租金,致使商户加价;后又称招股反应良好意味着贱卖资产。首先,批股者理应考虑一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大市向好时,抽到新股后能在上市后赚钱是很正常的事。利和经销(2387)招股反映好,上市首日就涨了24%,九天来的最高股价比招股价高出44%,你也说冯氏家族贱卖私产?再者,如果希望政府资产能得到高收益,私有化也应该提高租金。公屋居民到底应该为不提租金、廉租物业而打官司,还是应该为提租涨价而打官司?最后,明知中止上市要浪费数亿港元的公帑还要坚持诉讼,是真的关心香港纳税人的利益吗?

 

秦桧杀岳飞的理由是“莫须有”,意思是可能有罪。如果秦桧今天在香港,不用杀岳飞就可以卖国。打上几个月的官司,不让岳飞上战场,金兵就可以大获全胜了。

 

乱打官司等于在践踏法制

 

香港的司法和行政系统的资源有限,时间和资金运作的成本都很高。力求争取法援,用纳税人的钱打免费官司,明知间接后果对香港的整体利益不利,一再败诉后还要求终审,这是钻法制的漏洞,是在践踏法制。如若终审被驳回,是否还可以像华晨汽车和尤科斯石油般去美国诉讼?

 

如若形成风气,人人都因任何原因打官司,凡事遇到官司就一拖再拖,香港将百业不兴。港人尊重法治精神,但也应该谴责讼棍。

 

应该调查当事者的经济利益

 

港股走势受到领汇风波的影响。作为知情者,或许可以在发表上诉决定前作空,以便从港股的潜在下跌走势中得益。不敢说这次事件未必真有此类现象。但为避免发生类似事件,有关部门如证监会和港交所是否应该调查当事人、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以便证明其并未从中渔利?调查可能对相关人士造成不便,但能证明他们的清白;调查当然会增加开销,但也可能对后来者产生警示作用。

 

笔者担心,如果纵容类似的低成本造市,日后将麻烦不断。比如,九龙皇帝或其后人完全可以阻挠西九龙文化中心的建设。当局既然长期容忍大字报(或御旨)留在尖沙咀码头等处,是否表明其主张确有理据?要真闹起来,基本法也管不了,说不定还得闹上联合国?

 

香港的民主是否有群众基础

 

民主的前提是多数人自觉争取社会整体利益,而非小团体利益。但是,说来容易做时难。人分三六九等,各人各政党通常都只关注部分人的利益。因此,民主政制发达如英美,也有君主制,也并非都搞全民直选;台湾的议会民主有君子动口,也常见小人动手。

 

香港的特殊现象在于,民主派和保皇党均为争票源而争相讨好被视为选票基础的低收入阶层,企业主在政界从来就不缺乏影响力,而被忽视和未受到保护的正是不问政治、默默工作、为香港的发展作出实质贡献的知识阶层。

 

有直言者说香港现在是中国最共产的地方。我看多少有点像文化革命:痞子振臂一呼,闲人争相起哄。港人要的是全民民主,而不是暴民民主。如果草根阶层因人多势众而共知识阶层和企业主的产。精英可能移民,资金可能外流,香港会因此而走下坡路。

 

曾经读到过一个所谓多数民主(或多数法西斯)的悖论:如果多数人投票赞同在人身上植入可以反映身份乃至思想的电脑芯片,少数人是否必当顺从?直选并不是坏事,但若选出大班或长毛当特首,他能比董建华强?

 

希望安定者也出来表达意见

 

七一游行,有人起劲鼓吹民主,也有人开开心心随大家上街行走,权当嘉年华兼减肥。窃以为包括民主派在内的七一游行参加者大多希望香港能在安定的环境中平稳发展。热爱和关心香港、要求团结和稳定的香港市民应该站出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已有人建议组织元旦游行,让搞衰香港者知道,港人是不受愚弄的。民主派和保皇党或可尊重民意,偶尔来一次摒弃成见,共同为香港的繁荣稳定作贡献?